一、公示内容
******有限公司#5、#6 机组输储卸煤辅助、煤场平整及含煤废水处理管理项目(第三******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的确认,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二、公示时间
从2025年1月26日14:00:00至2025年2月6日23:59:59止
三、异议受理人
******有限公司
******街道光明路72号
联系人:劳工
联系电话:******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光明路72号
电话:******
联系人:劳工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电话:020-******-832/812/811
联系人:黎工、林工、宋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
******有限公司#5、#6 机组输储卸煤辅助、煤场平整及含煤废水处理管理项目(第三******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的确认,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年) | 5,415,734.53 | 5,682,685.03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 / |
相关证书和编号 | / | / |
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 | 排名第一 | 排名第二 |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理人。超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二、公示时间
从2025年1月26日14:00:00至2025年2月6日23:59:59止
三、异议受理人
******有限公司
******街道光明路72号
联系人:劳工
联系电话:******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光明路72号
电话:******
联系人:劳工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电话:020-******-832/812/811
联系人:黎工、林工、宋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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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