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州市粮食物资应急仓储设施及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连州市粮食物资应急仓储设施及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更正为“3.1.2(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人员配备”中:
更正为:
3、原招标公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更正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3月21日 |
||||||||
递交时间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