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184团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开展“第十师184团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会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升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第十师184团集中供热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新建80吨燃煤锅炉房(满足烟尘、******消防改造,新建换热站2座,换热站改造一座,二级供热管网改造,新建锅炉房烟囱。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西环北路728号住宅楼(马德里春天)23号楼2单元2001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看法,可从以下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1),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2025年3月15日